1.中期评估原则
1.1 973计划项目实行“滚动支持、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项目执行两年左右进行中期评估,总结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明确项目下一步的主攻方向和目标,调整和优化研究计划、课题设置和研究队伍。
1.2 中期评估主要评估项目的工作状态和研究前景。
“工作状态”主要指研究任务的落实情况、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落实情况、研究思路的创新性、研究队伍的开拓创新意识、学术交流情况、项目管理是否规范等。
“研究前景”主要指项目预期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国家安全或科技自身发展重大需求的贡献和作用、研究工作的创新前景、取得重大突破的可能性等。
1.3 中期评估要避免急功近利等浮躁现象,不要片面强调研究成果或论文数量。
1.4 在项目中期评估前,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应会同项目依托部门进行项目中期总结。
2.项目中期总结
2.1 项目中期总结要求在课题总结基础上进行。课题负责人应在项目中期总结前向首席科学家提交课题中期总结报告(提纲及要求见附件1)。
2.2 项目中期总结一般应在项目中期评估前以会议方式进行。项目中期总结由首席科学家主持,项目专家组成员参加,并邀请领域专家咨询组责任专家、项目外同行专家和项目依托部门管理专家参加。参加项目中期总结会议的专家在审阅课题中期总结报告、听取课题负责人汇报的基础上,对课题工作状态和研究前景进行讨论评议,填写中期总结课题评议表(见附件2)和中期总结课题评议意见表(见附件3)。
2.3 项目专家组在项目中期总结的基础上,对项目课题设置、课题研究内容和目标、研究队伍等方面提出调整方案。
研究队伍的调整,应注意吸收项目外符合项目研究方向的优秀研究人员和研究小组;对于项目的核心课题、有突破前景的课题,应根据课题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强化支持,对于与项目研究主攻方向关系不密切、没有突破前景或水平不高的课题应进行调整或中止支持。课题提前结题或中止,应办理结题手续。
2.4 项目中期总结工作结束后,项目首席科学家应提交项目中期总结报告、课题中期总结报告、项目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提纲、格式及编写要求见附件1),经项目依托部门审核后(审核意见另附)报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2.5 项目中期总结活动所需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3.项目中期评估
3.1 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按领域进行,一般由科技部委托领域专家咨询组主持。项目中期评估专家组由11-15人组成,成员包括参与973计划相关管理专家、项目外同行专家及科技部有关管理人员。项目承担人员不得作为中期评估专家组成员。
3.2项目中期评估一般以会议方式进行。项目中期评估专家组在审阅项目中期评估有关资料、听取项目首席科学家中期总结报告和研究计划调整方案汇报的基础上,对项目工作状态和研究前景进行讨论评议,填写项目中期评估评议表(见附件5)和项目中期评估专家组意见表(见附件6)。必要时可有重点地进行现场调研和考察。
3.3 在项目中期评估的同时,科技部条件财务司委托专门机构对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3.4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根据项目中期评估结果提出中期评估结论,报主管部长批准。
3.5 项目首席科学家根据科技部提出的中期评估结论,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课题任务书调整方案(格式见附件7)及后三年经费预算报告,编制要求及审批程序与项目立项阶段相同。
3.6 项目中期评估活动所需经费由科技部支付。科技部对项目中期评估结果和研究计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