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于1987年组建,1991年1月通过验收后正式对外开放。现由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区和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实验区组成。
针对国家信息光电子技术发展的重大需求,紧紧围绕集成光电子学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实验室研究方向为: 重点研究基于半导体光电子材料、有机光电子材料、微纳光电子材料的各种新型光电子器件以及光子集成器件和芯片,研究上述器件及芯片在光纤通信系统与网络、信息处理与显示中的应用技术。在2002、2007、2012年信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中,连续三次被评为“优秀实验室”;在2017年信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中,被评为“良好实验室”。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职责
(1) 围绕科技创新总体目标,制订实验室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全面负责实验室各类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
(2) 吸引和引进国内外杰出人才,培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学术骨干,构建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研究团队。
(3) 组织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科技成果。
(4) 促进实验室研究工作与多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实验室的对外学术交流,提高实验室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5) 建立国际先进的实验室管理模式,促进实验室的发展。
二、招聘条件
(1) 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2018年1月1日前未满55周岁。
(2)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深厚,曾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
(3)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和凝聚团队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学术与科研道德,作风严谨,为人正派。
(4) 对本实验室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
(5) 每年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八个月。
三、应聘材料
(1) 应聘人员需提交个人申报材料一份,包括本人自然情况、学术成果(论文)情况、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2) 提交材料用A4纸打印,并注明本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
(3) 招聘截止日期是2018年11月15日。
四、任期与待遇
(1) 非依托单位事业编制的受聘主任实行聘任制,聘期五年,其中试聘期一年;依托单位根据人才层次等因素实行协议工资。
(2) 依托单位事业编制的受聘主任实行委任制,聘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薪酬待遇与依托单位同类科研机构主任相同。
五、联系方式(一)
通讯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处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人:于敬鹏
联系电话:+86-0431-85166454
邮 箱:kjcjdb@jlu.edu.cn
联系方式(二)
通讯地址:北京912信箱,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3
联 系 人:王振新
联系电话:+86-10-82304956
邮 箱:zxwang@semi.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