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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本科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作者: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8-11-20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校内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优秀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22人。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至少有一段学习经历毕业于部属高等学校。

7.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未满30周岁(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未满33周岁(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有从事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相应荣誉。

9.具备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10.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11月29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xjy@jlu.edu.cn,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辅导员应聘材料”(单个邮件不超40M),多个邮件发送的,应在邮件名称中标明序号。应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

(2)身份证扫描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学生证本人基本信息页扫描件;

(3)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现学习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

(4)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发布日期之后,须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5)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或聘书扫描件;

(6)报名表中所列奖项获奖证书扫描件;

(7)现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扫描件(材料中须注明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9)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以上(1)至(8)项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初审和筛选。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初审合格、筛选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四、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设置综合能力素质测验、初试和复试等三个环节,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综合能力素质测验。综合能力素质测验环节通过笔试形式进行;初试环节包括现场面试和职业能力网络测试两个部分;复试环节包括外语能力测试、职业能力笔试和职业能力面试三个部分。参加初试和复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

五、确定人选

学校根据拟聘人数和复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形式

学校对新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实行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6年,聘期考核达到相应标准的,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按照《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1.凡与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如在规定的报到入职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不能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洋 刘娜

联系电话:0431-85168009

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synth-hop.com

附件:1.报名表

2.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3.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4.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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