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个人网上申报和学校初审筛选,现对应聘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人员初审筛选通过名单(见附件)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初审筛选通过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复审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友谊会馆二楼大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
(二)资格复审材料目录
1. 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原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本人基本信息页复印件。
3. 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现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中共党员证明原件。
5. 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报名表中所列奖项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现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原件。
8.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1. 报名表。须为招聘公告中附件《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报名表中“学习工作经历”栏填写经历须时间连贯。自行设计的报名表或个人简历复审不能通过。
2. 身份证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学生证,如学生证丢失,应提供在读证明。往届毕业生不提供学生证。
3. 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须为报名人员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现学习阶段成绩单。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如归国未满6个月,暂未办 理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可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相关证明。无硕士毕业证的硕博连读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习单位出具的硕博连读证明。
4. 党员证明。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发布日期之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如党员证明非招聘公告模板,但包含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等信息的,认定为有效。
5. 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则上应加盖任职时就读院系党组织或院系行政公章;在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可加盖对所在学生组织具有管理权限的学校相关部门或单位公章。正式聘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经历将不予认定,请不要体现在报名表中,否则将重新提供报名表。
6. 相关获奖证书。在报名表中已填写的获奖相关信息,均需提供相应证书。不能提供相应证书的将不予认定,请不要体现在报名表中,否则将重新提供报名表。
7.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在报名表中已填写的外语水平相关信息,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应证书的,不予认定。
8. 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2019届毕业生,可由毕业院系出具。往届毕业生应由现所在单位或单位内部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出具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后,材料中须注明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不可用毕业生推荐表替代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为附件中列出的初审筛选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均以资格复审现场提交的材料原件为准,报名表中相关信息须与复审时提供的佐证材料一致。以上材料如有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二、基本素养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基本素养考察,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4月中上旬。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有关事宜等信息将在学校网站主页和发邮件进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
联系人及电话:85166877 关添月
附件: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教育学院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