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按照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安排,现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并就下一步招聘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1.依据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共确定51人参加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2.时间: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
3.地点: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友谊会馆(吉林省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
4.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清单
(1)经本人签名的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原件;
(5)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表中所列奖项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原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1)报名表。须为报名系统中下载的《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辅导员应聘报名表》。报名表中“学习工作经历”栏填写经历须时间连贯。自行设计的报名表或个人简历复审不能通过;
(2)身份证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须为报名人员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如归国未满6个月,暂未办理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可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相关证明;无硕士毕业证的硕博连读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习单位出具的硕博连读证明;
(4)党员证明。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发布日期(2020年6月12日)之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如党员证明非招聘公告模板,但包含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等信息的,认定为有效;
(5)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则上应加盖任职时就读院系党组织或院系行政公章;在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可加盖对所在学生组织具有管理权限的学校相关部门或单位公章。正式聘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6)相关获奖证书。在报名表中已填写的获奖相关信息,均需提供相应证书。未提供相应证书的,不予认定;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在报名表中已填写的外语水平相关信息,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应证书的,不予认定;
(8)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2020届毕业生,可由毕业院系出具。非2020届毕业生应由现所在单位或单位内部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出具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12日)之后,材料中须注明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不可用毕业生推荐表替代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为附件名单中列出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材料,均以资格复审现场提交的材料原件为准,报名表中相关信息须与复审时提供的佐证材料一致。以上材料如有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资格复审中如存在未通过人员,学校不再向后递补。
二、初试考核安排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初试考核,名单另行公布。
1.初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8:00
地点: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友谊会馆
2.初试考核内容
初试考核包含现场面试和职业能力网络测评两个部分。
现场面试设置个人陈述和现场问答两个环节。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重点陈述在校期间的主要表现,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优势和设想。
职业能力网络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稳定性、人格特质、性格特征及职业能力倾向。
3.相关要求
参加初试考核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于10月13日上午7:30分前到达考试地点,签到入场。
三、复试考核安排
复试考核初步定于10月16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一周内合格核酸检测结果接受资格复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超 电话:0431-85168065
附件:参加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