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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专职辅导员(岗位3)应聘初试考核人员名单及开展初试和复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16  点击数:

相关考生:

按照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安排,经学校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考试,现对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3)初试考核人员名单进行公布(见附件1),并就下一步招聘安排通知如下。

一、初试考核

1.初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

地点: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友谊会馆(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

2.初试考核内容

初试考核包含现场面试和职业能力网络测评两个部分。

现场面试设置个人陈述和现场问答两个环节。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重点陈述在校期间的主要表现,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优势和设想。

职业能力网络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稳定性、人格特质、性格特征及职业能力倾向。

3.相关要求

参加初试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12月19日上午8:00前到达考试地点,签到入场,迟到者不得入场。

二、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9-20日(星期六、日)

地点: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友谊会馆

2.复试考核内容

12月19日晚18:00,开展职业能力笔试。职业能力笔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字综合、组织策划及公文写作能力,以及对学生工作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考核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

12月20日上午9:00,开展职业能力面试。职业能力面试包含个人陈述和回答问题两个部分。个人陈述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重点陈述在校期间的主要表现,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优势和设想。

12月20日上午9:00,开展外语能力口语测试,与职业能力面试同步进行,重点考察口语交流能力,考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3.相关要求

参加复试考核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所有考试环节请提前30分钟达到考试指定地点,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签到入场。

参加(岗位3)复试考核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考生防疫须知

(一)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应严格执行长春市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参加各阶段考试时,均需通过手机向相关工作人员出示吉林省健康码“吉祥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14日内无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及长春市疫情严控地区旅行记录)。必须确保吉祥码、通信行程卡现场可正常核验,否则后果自负。所有考生须携带《健康承诺书》《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专职辅导员考核人员健康监测卡》(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和附件3),在应聘考试时提交,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需自备口罩,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要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过程中也请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参加:

1.考试当天测体温时,体温高于37.3℃。

2.正在按属地疾控部门、社区或所在单位的要求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或已解除居家医学观察,但未明确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人员;

3.7天内与境外人员、现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有过接触的,未明确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人员;

4.7天内吉祥码、行程卡显示非绿码,未明确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人员;

5.7天内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的人员;

6.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长春市政府及学校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431-85168065

附件1: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3)初试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2:健康承诺书

附件3: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专职辅导员考核人员健康监测卡

ob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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